我和丈夫离了婚,他说道帮我二十万的赔付,可是他一次性没给那么多钱,说先帮我五万,随后没给月给5000,给三年,而我如果把婚离了,他每个月不准时出钱,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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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
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
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无过错方除了能够得到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外,可以主张额外补偿,具体数额根据对方所剩财产数额以不影响对方以后最低生活保障为底线,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对你伤害程度来判决应赔偿数额,没有准确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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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