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被告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3月开始闹离婚,2012年6月分居,2012年8月被告在我出差不在家的时候,偷拉走结婚被告陪嫁《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视剧、空调,床上用品和结婚部分财产及金银首饰、现金》2012年9月我上诉离婚,但是,法院和我都找不到被告,没有办法法院2012年12月20日公告处理,2013年3月份开庭处理离婚。没有想到最近被告出现,找到我要求协议离婚,并且协议离婚一次要20万,说是给我们孩子的抚养费,首付给她2万,剩余18万写到离婚协议书里,但是被告不容许我在协议说里写上有孩子的事情,说是害怕我和她争夺孩子抚养权。只是电话和短信说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我已经把每次通话都录音了,但是估计被告没有孩子,是拿这些要挟我,否则被告就不同意离婚,请问我如果签了离婚协议,被告真没有孩子,我能否起诉被告是咋骗行为吗??我还能付给被告18万吗?还有我在协议里只写了等我条件好了自愿付给被告18万,也没有写具体什么时间给被告,就是被告要钱我说我生活条件不好可以不给她吗?和这个女人实在没有办法在生活下去,偷盗了我的家产玩失踪,知道法院公告处理又立马出来。另外法院我也了解过,第一次离婚判不离婚,6个月以后在上诉判离的机会大一点,这样前后要折腾2年时间才能判离婚,所以被告同意协议离婚,但是太过分,目的就是要钱,我是急于赶快摆脱被告,这份离婚协议我能签吗?现在离婚协议我还没有签字,请高人指点我怎么处理为好,求大家帮忙出主意,谢谢

离婚
2019-01-09 16:1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由于我国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法院不会受理同居双方的离婚申请,同时双方的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因此不许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只需要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即可。

  • 1、需要分析对方是以何种理由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针对不同的情况,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
    2、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3、以下为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1.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既然是协议离婚,子女归谁抚养,要不要抚养费,双方协商一致就好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2.子女抚养权确定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法院看谁的抚养条件好就判归谁抚养,一般2个孩子的一人一个,一个孩子判给抚养条件好的,但2周岁一下的判归母亲抚养,十岁以上的会问孩子愿意跟谁。
  • 关于离婚孩子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