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电车一直走,他开车拐弯了。两辆车相撞,警察判断了他的全部责任。我受伤的警察让我丈夫带我去医院。医疗费都是我自己出的。我后来叫他把医疗费交给我,我把收据交给他,他不同意怎么办。今后再去复查,开药要自己垫付吗?

2021-05-13 14: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比例

    第15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第1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 次要责任承担40%

    在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5%,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10%,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
  • 按交通肇事程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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