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的手术没有事先告诉我相应的费用和风险,所以开始检查,只收取治疗费和检查费,检查期间他们给我开刀,看到病情就向我要钱,说不治之症可以缝合伤口。我觉得上当了,想知道他们是否有事先通知我的义务。术后对他们说不动手术就看不到病情,不能收费,合理吗?现在我想说。

2021-05-13 12:5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过对病人认定了解后,院方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范围具体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病历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
    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
    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
    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
    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
    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
    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8、告知医疗行为成功的几率;
    9、告知医生在发生不确定危险因素时的对策,当然医生告知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你好,可以进行鉴定
  • 起诉以后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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