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的妻子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5-13 04:1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这得看你如何看待这段婚姻了。你可以不同意离婚,然后继续这样下去;你也可以同意离婚,同时要求分割财产以及相应的赔偿
  • 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