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买的新房,根据合同在2014.5.31交房,没有收到钥匙,前天办理手续,通知我要支付以前的房地产费,这样可以吗

2021-05-12 20:29: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
    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
  • 在开发商违约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想支付的话,您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你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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