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和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了,我有个孩子,孩子是别人,这点我男朋友是知情的,孩子就是在我男朋友就里生的,所以出生证明什么的,都是他那里的,我想带着孩子离开他,我这么做会触犯婚姻法吗,孩子还没上户口,以后户口要怎么上

2019-01-09 13:58: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选哟提交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收养的子女若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没有上户口的话,养子女没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另外,本条还强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孩子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收养行为不具备收养关系的生效要件,因此,收养的孩子不能以养子的身份参加继承。

  • 一、1,孩子申报户口和女方的户口是否随迁至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2,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 在正规医院出生可以直接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在将来孩子教育、户口等方面有巨大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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