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通过中介租赁,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期满后,与承租人口头协商继续租赁一年。结果,只租了半年就不租了。我根据以前的合同扣除了他一个月的租金。承租人不服,也不想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我。现在事件还没有审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扣除他家的押金作为违约金吗?

2021-05-12 18:43: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遇到不退押金这种情况的,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房屋纠纷已解决,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相关约定,直接要求中介退还押金。
    2、如房屋纠纷是中介单方制造的,那么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要中介退还押金。
    如依然没解决,可收集资料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
    3、即便房屋纠纷没有解决,中介依然不退押金的,那依然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帮助协商解决。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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