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在本厂工作,2017年11月退休,2018年6月又在该厂工作,现在工厂破产,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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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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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企业直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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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