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我借给别人10万元,有借款,借款人签字,没有按票据,没有写还款日期,说是安三分利算,2013年,2014年还了7.2,之后相继还了6万元,没有说是本金和利息,现在催促还款本金和利息,他一直说没有钱

票据纠纷
2021-05-12 12:08: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p2p借贷的利息还超过本金,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