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淑杰,女,汉族,1969年01月20日生,现在住平度市云山镇北柳圈村,身份证号码379009196901205027,联系电话:15726452923

被告:孙治刚,男,汉族,1967年05月03日生,住莱州市柞村镇小台头村192号身份证号码370625196705035010联系电话13954554309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将双方婚生子孙树曜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600元整,直至孙树曜能独立生活为止;

3;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计价值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9万元整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塤害补偿费2万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1991年认识并且确定恋爱关系,1992年01月15日在莱州市民政局店子民政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92021“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朋好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1992年10月13日生育了女孩孙李娜,孙树曜2007年08月01日出生,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一处车有手扶车,摩托车,电动车???果园,无共同债务。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身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016年07月21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原告身体不适孙治刚让原告去打药原告说不去被告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朵听力下降。

受伤后,原告在平度市云山镇中心医院(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由于原告具备以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有利条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将婚生子孙树曜判归原告抚养,理由如下;婚生子孙树曜还未满10周岁,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照看熟悉他的生活习惯,原告对孩子有更好的抚养和教育能力;被告有吸烟,喝酒,赌博的习惯,被告对孩子的成长健康不利。

被告喝酒后对孩子不是打就是骂,给孩子造成心里上的创伤。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2000?%分配按月给原告抚养费?600元整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所作所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告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判原告与被告离婚诉情。

此呈

莱州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月???????日

附;共同财产清单一份

2019-01-09 12:4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之说,所以就算生小孩也没有结婚,孩子也是私生子,也叫“非婚生子女”。
    其次,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
    所以你有权利要求对方给抚养费。
    对与非婚生的子女,证明孩子的母亲的方式就是出生证。父亲有异议的,且不承认孩子的,可以提出DNA鉴定。根据DNA鉴定确定。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构成重婚不一定要有结婚证。重婚罪包括事实婚姻。
    1、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2、对于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同居的男女一方,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
    3、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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