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作年数是34年,因病不能轮流工作,血压高,三叉神经,脑梗塞,症状,住院,轮流工作,夜班不能上班,对企业的劳资领导说,不调动工作,我自己50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辞职吗?法律有保障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12 09: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
    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 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不能辞退。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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