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和我商量一下。我在公司还有十几天的加班。根据公司的规定可以调动工作。下个月有事想调动5天,请公司的人事部长签字拖延,找到上司,上司说找人事部长,人事部长继续辞职。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1-05-12 06:2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平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来补偿。休息日的加班可以用补休的办法来补偿。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
    1.5倍,休息日为两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