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两天前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开三轮车正常直线行驶的对方丰田轿车逆转调头撞到一辆车,我的人受伤的脸部下巴和耳朵疯了,右脚膝盖骨折的对方没事报警。这个责任该怎么赔偿呢?

2021-05-12 06:13: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 如何定责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
    2、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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