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父母尚未死亡,在没有遗嘱、遗赠和
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 其妻子、儿子和父亲是第一顺位的
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对儿子的财产三人平均分配。
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对于父亲的遗产,在没有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 孙子作为
代位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儿子从父亲处所继承的财产。
如果丧偶儿媳对父亲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
法定继承人享有
继承权。此时,对于父亲的遗产而言,继承人数量增多,继承所分份额变多。如果此时仅有孙子和丧偶儿媳两个继承人,则遗产需要分成两个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