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的婆婆在我丈夫小时候离婚了,我丈夫对公公作出判决,现在我女儿出生了,我丈夫和我女儿在公公的户籍簿上,后来因为家庭矛盾公公卖掉了自己的房子逃走了。现在我们想把我丈夫和女儿的户口挂在祖父祖母的户口簿上,祖父去世一年后他是户主,现在怎么能把我丈夫和女儿的户口迁到祖父祖母的户口簿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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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
法定继承人根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
继承人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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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