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怀孕了,丈夫压力很大,强迫我生孩子,前几天刚打了一个,考虑到身体,我不想打,丈夫再三强迫离婚威胁我,家里的孩子说要回我,离婚的时候,家里的孩子想问我怎么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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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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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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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解决抚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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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