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必sk上兼职,想离职,但它不让我走,说缺人,但我真的有事,而且当初他说招长期的,我至今干了5个月多,入职时给我签了一个什么三年的合同,我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的就业,因为他说如果旷工就把我拉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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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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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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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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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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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