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买房贷款,可是我刚刚知道我老爸在老家信合贷款5万,还没还,我可以申请到贷款吗

2019-01-09 09:2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贷款的房子也可以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个人按揭二次贷款业务是对房子进行重新评估后的升值贷款业务。
    按揭房抵押贷款,可分为短期二次抵押贷款和银行二次抵押贷款。
    1、如果只短期着急用钱,想用按揭房屋做贷款:分为两种情况 。
    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记-借款公证-放款。可以当天放款,这个是从担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金,一般适合短期着急用钱的客户。
    房本没下:房本没下,但银行有贷款,想短期周转的客户。
    这种没房本的房屋只能走担保公司,短期贷款也就最长一年,手续不全,办不了银行的二次贷款。
    2、有房本想长期贷款:银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找新的银行申请贷款,等批贷后再和原先的银行解押,确保二次贷款一定可以放款。
    银行贷款只收贷款服务费,正常商品房的话,是收贷款额的百分之一作为服务费,银行批贷之后再收费。
    3、有房本想长期贷款但又着急用钱:可以当天从公司质押放款,然后马上帮您操作银行贷款,正常银行贷款一个月左右就放款了,银行放款后还银行的月供,这样既解决了着急用钱的困难,也解决了长期贷款月供压力大的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
    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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