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相亲认识了一个女孩,交往时间以她父亲生病为理由借了一万元,一个月后她说不合适就没有了。现在想回我的钱该怎么办?

2021-05-11 01: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肇事方不赔偿的话,可根据以下方式解决: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男方有什么具体损失吗?
    按你说的内容,可以以民事法律关系确定行为性质,在此不赘述;
    想要回的话有难度,先协商吧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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