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收据挂号信丢失在邮局,过了投诉期限,给我造成损失,该怎么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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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常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就应该按照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一方为机动车且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至于对方是否购买了意外险,与事故赔偿没有任何的关系,对事故的赔偿不会产生影响。对于对方因负有事故责任而应承担的在事故中所造成的己方损失,如果符合意外险理赔条件的,则对方可以自行向承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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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如果是邮政公司的责任,应当赔偿邮件的价值,您有证据证明邮件的具体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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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损害后果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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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