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二级残,享受国家低保,现在离家出走20多天,没有信息,社区掌握后说,时间在长的话,就要取消我女儿的低保了,问一下,取消低保国家应该有具体规定吧?具体都有哪些?

2021-05-10 11:09: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二级残疾和低保没有直接关系,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主要看是不是家里主要劳动力。低保是对低收入家庭,并不是对某一类持证人员的照顾。必须要分类进行处理。对于没有收入的残疾人,可以尝试通过家庭分户等方式,让他独立享受低保待遇。
    一二级残疾证生活不能自理的,国家规定了对他们的两种补贴,生活困难补贴和护理补贴待遇,目前各地大部分按100元和150元左右。这部分补贴待遇,各地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提高
  • 享受国家低保的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或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后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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