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8月13日在茂名市被江门蓬江区XX公安拘留,14日用别人的电话回来,说家里什么都没有收到通知就去接人,但是15日没有收到电话和书面通知,无罪不是很快就被释放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10 09:2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对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亲属,但是在有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通知其亲属。你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一下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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