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4s店买车。交了5000块定金。订车协议约定两个月提车。我违约,定金不退。4s店违约,退定金。现在过了两个月还是没有提到车。能否要求4s店双倍退还定金?

2019-01-08 22:5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连锁加盟的合同成立生效,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既然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而受伤,那就应该是工伤了,得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规定来处理.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