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弟弟因为同桌的威胁表现异常,去医院检查精神分裂症,想起同桌就发抖,不说,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每次看手机弟弟都说手机是恶魔,怕他同桌,然后自己卸载了某个社交软件,没有聊天记录,但是我妈妈拍了一部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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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
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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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威胁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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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