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房东的房子。上面明确记载了一年以上不能退款。押金还支付了2000元。但是,我们没有拖欠水电费。没有损坏物品。房东蛮横无理,不退房。

2021-05-09 13:4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
  • 首先,对房东不退房租押金的行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对于押金的约定在合同中一般会有作明确的说明,而其行为导致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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