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有四天假。我请了一天假。我没有告诉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缺勤,扣除五百美元是合理的吗?

2021-05-09 11: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旷工的处理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相关知识:
    1、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而不出勤,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普遍做法是旷一扣二(一些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以除名。
    2、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假不出勤,可能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主张赔偿损失。对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如果因为旷工离职的,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旷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后,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工资结算,不能够拖欠工资。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投诉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如果因为经营出现困难,可以安排员工暂时休息,据不同情况,支付不同工资公司如果有承诺,承诺有效,但您需要举证证明。
    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般说,1个月内,支付正常工资,1个月以上的,支付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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