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6生了一个女孩,户口落在别人家里,和别人的名字一起,现在我想给她真正的户口,我们派出所说先卖户口,那边不卖,说只能迁户口,我该怎么办?

2021-05-09 08:4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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