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了。我和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到目前为止已经三年没有满了。现在公司以我不称职为由要解雇我,只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8 2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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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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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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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