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什么意思?

2021-05-08 20:5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弥补,具有补偿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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