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两个儿子,一个六岁,一个四岁,如果给我,我养不起两个人,怎么办,妻子想要一个,法律会判决我,还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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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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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的情况,建议通过诉讼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是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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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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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