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名员工第二天上班,用压力机压左手,治疗无名指和小指被切断,医疗费由我支付。我现在不想承认和他有劳动关系,可以吗?

2021-05-08 03: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建议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评残,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分析计算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评定伤残等级,按等级大小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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