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的男友在19岁时未婚(农村办的)育有一子,现年31。现在如果我要是选择他结婚,我是初婚,独生女,现有问题需要麻烦咨询一下:1.我如果要孩子是否属于独生子女?2.我对于他的孩子是否有抚养义务?3.现在如果我选择他结婚,那么一切的费用都是我们家出的,他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4.孩子的母亲在孩子10岁期间未出任何抚养费用,还骚扰我的生活,我该怎么办?????我们交往2年多了,如果要放弃很可惜。

2019-01-08 15:1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非法同居所生孩子所要支付抚养费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抚养教育好后代,这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父母,应按照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自觉履行义务,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
    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应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仍应负担抚养义务。
    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法律条件的,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如继续上学等),父母也应义务承担抚养义务。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
    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
  •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
    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