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死后留了房子房产证下来了但是没拿回迁协议书领取我想只把回迁协议书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后写遗嘱吗?电费存折和暖气存折都是我母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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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
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
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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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
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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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生效方式有多种,但是改遗嘱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已经签字的
遗嘱公证,是不能反悔的,也无须反悔再改回来。 可以重新遗嘱公证,后遗嘱的效力大于前遗嘱。
公证的效力,大于没有公证的效力。 书面的
遗嘱效力,大于口头的遗嘱效力。
立遗嘱人已经死亡的,公证的遗嘱就不能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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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根据继承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特定人员预留财产份额(胎儿和依靠被继承扶养而无能力获得收入的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属于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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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