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给予处分。
派出所立案标准有什么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
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本区域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