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商品房开发商推迟了四个半月的房屋交付,并要求我签署房屋延期补偿协议。后来发现房子净高不足(合同约定楼层高度2.9米,主卧净高只有2.65米,其他净高2.7米)。现在我想退房。

2021-05-07 16: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的,应予支持
  • 买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能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交房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时,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不超过3%,对于误差面积的房款据实多退少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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