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未婚怀孕,不打算流产,孩子的父亲不想要,我觉得孩子以后和他没有任何关系,见面也不见,爱我的男人想和我结婚,但是我担心孩子的父亲打扰了我今后的生活,我不知道怎么写协定

2021-05-07 15:3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对未婚先孕处罚的规定,未婚先孕属于违法生育,应该在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可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以山东省为例(仅供参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 1、如果孩子出生,你是法定的监护人之一,协议不能规避你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2、这种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
  • 这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