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她母亲在贵州省工地,工地工人疏忽意外死亡,现在与工地协商,工地只同意支付赔偿金73万。根据法律规定和标准,我想知道2018年赔偿金合计应该是多少

2021-05-07 14:4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
    2、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人家属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4、如果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属于私人行为的,则应当由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肇事司机驾驶车辆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的,则应当由其雇主或其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应当首先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肇事司机或其雇主、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6、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7、受害人家属应当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亡认定,然后请求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家属有权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法院起诉。
    8、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建筑工地工人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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