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人欠债,已经通过法院,法院判决债务人应该还债,现在债务人不住在原来的地方,拆除到别的地方,法院有义务找人还债,还是我们自己找人?谢谢你!

2021-05-07 14:1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钱还没开始还时,债权人发生意外确认死亡后,不管什么时候开始还钱,都将直接影响这笔债权的诉讼时效。那么,这个时候怎么计算诉讼时效,首先要判断债权人的继承人是否知情。
      按照法律明确规定,债权人死亡之后,跟债务人还有债权的,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由其直接找债务人主张还款。
      但是,债权人的继承人追款时,也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按照以下的规定来:
      
    1、继承人对债权不知情
      因为继承人根本不知道这笔债权的存在,所以法律上为保护债权人一方利益,将中止计算债权的诉讼时效。
      所以,债务人发现债权人死亡的,并且其继承人也不知道有这笔债的,也不要认为就此不再负担还款义务了,等到继承人发现债权,还是可以继续追偿的。
      
    2、继承人对债权知情
      
    (1)约定了还款期限
      继承人对债权知情,并且也知道几时可以要求还钱的,那么对于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将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的话将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2)未约定还款期限
      将按照诉讼时效规定,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人可以随时要求还钱,但是最长也就20年保护期限。
      所以,如果没约定还款期限的,继承人既然知道了,也不要怠于主张权利,及时去要去对方还钱。
      另外,虽然是没确定还款的时间,但是债务人跟继承人要求不还钱了的,那么也要注意接下来是按照2年的诉讼时效计算。具体而言,就从债务人拒绝还钱之日起计算。
  • D你好,请问是在哪里的呢
  • 你好,你这边目前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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