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结婚的女儿,户籍在老家,土地在老家,老人是我养的,儿子不养,老人想分承包地,可以分吗?

2021-05-07 14:1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关于老人去世土地能否继承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是宅基地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建造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子女是有权继承。但这些房屋只能一直维持原状,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
    如果是农用地、草地都属于承包地,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你好,这个要看各村的政策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