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現在我姨父重病了,我姨媽想将我姨父送到他兒女身邊,可是他兒女併不愿接納他,因为我姨父在還没有跟他正室離婚的时侯就跟我姨媽在一起了,现在已經二十多年了,并且也没有扯結婚證,我姨父得病期間用的錢,全是我姨媽這邊陪房屋的錢,我是想咨詢一下,那個賠償款是否算他們夫妇一同財產,我姨父有没有資格分派!

其它
2021-05-07 12:37: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