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我和同学两人合资开设了一定的有限公司。半年前,由于两人意见不一致,签订了解散协议,但没有向工商局变更注册信息。这样签订的解散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2021-05-07 06:5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 《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
  • 通常情况下,股东在设立公司前,自愿自主签订的设立协议,只要不违法、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然而股东间签订的设立协议,实质是合同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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