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合同上写的10月31号交房,但是卖家说他的新房没装修好没有办法交房,我该怎么办?

2019-01-08 13:0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 买房子没有办理过户,住房产权还是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但是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付款凭据,主张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过户住房,或可以要求终结合同,退赔购房款,支付违约金,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先合意相关的过户事宜,就买卖房屋的价格、房屋类型及位置、过户时间及相关的材料提供等具体的事宜写入双方的买卖合同中,核实无异议便可签订合同。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买卖双方各需承担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的50%,而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中介费则是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
    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除此外,买方还需承担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例如房屋评估、咨询等费用。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
    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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