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我们2013年购买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2015年7月通知我们拿钥匙,我们也因为各种原因同意推迟交付房屋。

2021-05-06 20: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具备已通过竣工验收这一条件;经过竣工验收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实质性要件,而取得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形式性要件
  •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先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 房屋交房的时间规定是按照房地产购买合同上的规定时间进行交付,如果逾期不将会,可以申请赔偿。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也可以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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