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住在一楼,住宅区是开放的住宅区,经常发生一楼被盗的情况,不能自己包装凸式防盗护栏。现在二楼告诉我给他家带来小偷的危险,要求拆除。合理吗?我有权要求他赔偿我拆除的损失吗?

其它
2021-05-06 19:08: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所谈的问题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从民法的原理上,物业公司既然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应该尽职的为每一位业主管理好业主所托付的事项,而作为业主的财产安全是每一位业主最为关心的事。从理论上讲,物业公司接受了业主的委托亦应该将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作为自己管理的一部分,但现行的部门规章在这方面确实的存有很大的缺陷。
    但你的案子有所区别,因为物业公司只要稍加注意象你所说的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物业公司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了你的财产遭损,物业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的回答是不错的,因为案件还在侦察过程中,作为公安机关的侦察材料是有它特殊的保密性,更何况如果一旦案件侦破,可以通过追赃的形式挽回你损失的,所以在现在的情形下,公安机关不将对你有价值的材料给你他有自己的多方面考虑的。
  • 被盗造成财产损害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具体的赔偿方式建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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