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个人原因,我不得不辞职。我是15日辞职的,主管是20日辞职的。但以我没有提前辞职为由,主管说如果我提前离职就拿不到工资。(但我必须走了)。我从来没有和工业部长签过合同。我可以随时去吗?并受法律保护?你能在劳工局起诉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6 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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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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