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醉了酒,我十二点左右给女孩打了电话。现在她的家人说我骚扰了她,打了我,走了我2000元,不付钱就打了我。这件事过去两天,我可以报警处理吗?他是恐吓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06 12:1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保存骚扰的无聊信息作为证据,然后报警,能够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方经常通过电话向你发送恐吓信息,已经触犯法律,报警是会受理的。
  • 可以报警的,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以要求警方立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这种情况是可以报警的,他已经触犯了法律,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你完全可以报案,要求警方立案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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