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到这里上班,两天一个月,这个月工资变了,和刚面试的时候说的不一样。面试的时候,我可以请上司上夜班吗?得到确定的回复后。退休前的工作来了,今天又说要调到别的很远的项目去。我不想去,上司说再过几天招人就滚了。你能在法律上帮助我吗?

2021-05-06 10:5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
    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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