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现在有使用权的房间。原承租人是继父和我的女儿,继父几年前去世了。现在房间里只有我女儿的名字,现在我丈夫的哥哥和姐姐说他们也住在这所房子里,现在也要搬户口。他们有权搬家吗?

2021-05-06 05:3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需要所有同住人签字同意的
  • 你好,经过一定的程序,配偶可以继承相应的承租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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