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工地工作,没有合同,没有城市社会保险,刚去了四天,就被工地吊起的行李弄伤了右手,胳膊骨折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获得赔偿,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谢谢!

2021-05-06 04:3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赔偿损失。要求单位支付的赔偿金应该是两项:
    一、未与你签订合同
    二、企业未给你缴纳社保
    一、未与你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并且你和单位成立无固定期合同
    二、企业未给你缴纳社保
    可要求企业把你进公司那天起的保险全部依法缴纳,注意,不可以折成钱给你的,如果折成钱给你,法律不认的,必须要缴纳到社保局
  • 没签合同不能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所以,在工地上受伤,只要是属于工伤,不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都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保险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劳动关系
  • 既然是在工地干活受伤,自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